全面与部分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?
时间:2025-01-15 16:57:24
在企业收购及私有化过程中,要约收购是一种常见且重要的操作方式。这种方式主要透过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正式的收购邀约,按规定条件购买公司股份。本文将以浅白方式为你解构要约收购的基本概念及分类。
一、什么是要约收购?
要约收购(Takeover Offer)是指收购方向目标公司的全体或部分股东提出股份购买邀请,并按照公告内容规定的条件、价格及期限执行的一种股份收购形式。
- 目的:多数情况下,收购方希望通过要约收购获取目标公司的控股权,甚至将公司私有化。
- 类型:要约收购分为全面要约与部分要约两种形式。
二、全面要约收购
全面要约指收购方在购买目标公司大股东股份(通常为30%以上股权)时,须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邀约。
1、适用情况
- 股权易手:当上市公司30%以上的股份发生转让,意味著公司控股权已转移。
- 股东选择退出:根据香港监管规定,当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时,中小股东有权选择是否退出。收购方因此需向全体股东提供退出机会,保障其利益。
2、特点
- 范围广泛:全面要约涉及全体股东,并非仅针对大股东。
- 退出权益:股东若对新控股股东信心不足,可选择出售股份套现。
三、部分要约收购
与全面要约相对,部分要约仅针对全体股东的部分股份进行邀约,股东可根据意愿决定是否参与。
1、 适用情况
- 灵活调整:收购方希望控制公司一定比例股份,但并不追求全面控股。
- 自愿参与:股东可选择是否接受邀约,没有强制性。
2、特点
- 收购规模有限:目标股份仅为公司股本的一部分。
- 股东自由度高:参与部分要约属自愿行为,未参与的股东仍可持有股份。
不论是全面要约还是部分要约,其核心目的是促进股份交易及资本运作,同时保障股东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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